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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4-15 人气:2800 |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3日在巴黎表示,中国增值税的改革历程始终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节点紧密契合。特别是2012年以来,中国决策层从战略高度做出了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重大部署,到2016年5月得以全面平稳推开,基本建成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先导意义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13日在法国巴黎举行,王军应邀出席并代表中国税务部门作主旨发言,介绍中国推行营改增的做法和经验。
王军介绍,中国推行的营改增覆盖范围全。营改增涉及到将原征收营业税的近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实现了增值税制度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的全覆盖。尤其是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全面纳入征收增值税范围,在国际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他还说,营改增复杂程度高。营改增不仅涉及纳税人众多,而且业态十分复杂,各行业差异很大,既要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要保证税制相对规范统一,对政策设计、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王军强调,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制度性弊端。中国使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2012年1月到2017年2月,中国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其中,仅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的10个月内,减税规模就达5600多亿元,预计到今年4月30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将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
除直接减税效应之外,中国营改增还带来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等多重积极效应。
王军强调,中国营改增的直接效应愈来愈明显、外溢效应愈来愈增大、长远效应愈来愈清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国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做好税率简并以及增值税立法等有关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财税体制改革也将驶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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